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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23 09:39:47 人浏览

导读:

外资企业在进行注册登记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公司法的注册登记规定来办理的,这样才能够确保外资企业的设立是合法的从而有效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外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材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外资企业在进行注册登记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公司法的注册登记规定来办理的,这样才能够确保外资企业的设立是合法的从而有效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外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材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外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1.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申请书(原件1份,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

  2.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

  3.投资者订立的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外商独资商业企业无需提交合同,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境外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的,须提交投资者签订的合同副本原件1份);

  4.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1份);

  5.投资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6.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自然人投资者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投资者免予提交);

  7.中方投资者以国有资产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提交相关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原件1份);

  8.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投资者自行以A4纸打印,原件1份;经营范围不涉及进出口业务的无需提交);

  9.拟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打印,原件1份)

  10.《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11.《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办理批准证书专用联原件);

  12.《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

  13.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4.《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原件1份,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外资公司的法律适用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进行外资企业注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其规定要求来才是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外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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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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