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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职权和董事会职权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29 17:30:23 人浏览

导读: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公司的职能问题上是截然不同的,这是因为在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就明确说明了这是属于两个组织架构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股东大会职权和董事会职权的区别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公司的职能问题上是截然不同的,这是因为在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就明确说明了这是属于两个组织架构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股东大会职权和董事会职权的区别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股东大会职权和董事会职权的区别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们在股东大会上选举出来的,代表公司股东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机构。如果股东比较多,那么就需要推举出一些股东代表组成公司董事会,来议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代表公司股东们行使经营权,这个董事会有一定的职权范围,超过这个范围还需要将审议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有效,董事会才能执行。

  二、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区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时候,根据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就可以了。好了以上就是股东大会职权和董事会职权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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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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