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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4 17:31:23 人浏览

导读:

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在进行重大决议的处理时,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要经过相关的股东来投票表决,从而来看相关的决...

  公司在进行重大决议的处理时,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要经过相关的股东来投票表决,从而来看相关的决议是否能通过执行才可以。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是怎样的

  会前1:会议筹备: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资料。

  会前2:会议通知。

  会前3:会前检视:修正会议议题;印发会议资料;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落实委托授权签字;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会中:审议及决议:律师见证;审议及表决;会议记录及签字;会议决议及签字。

  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出具法律意见书;补正资料;发文;准备及披露;归档。

  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2条,股东会决议违法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另一种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这种情形下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属于股东会召集程序违法的情形。

  依照《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公司股东中具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这里的表决权是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的。但是,同时《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从通知到召开仅11天的时间,召集程序显然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如果没有股东申请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就是有效的;但一旦有股东申请撤销并且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这份股东会决议将自始无效。

  三、什么是股东大会累积投票权

  所谓累积投票权,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当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累积投票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投票表决一些重要事项时,例如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给予全体股东的一种与表决公司的其他一般事项所不同的特别表决权,这种表决权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表决权的数额。在实行累积投票时,股东的表决权票数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与所选举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计算,而不是直接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计算。

  累积投票权制度的意义在于限制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对董事、监事选举过程的控制与操纵,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时候,就是需要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来才行。好了以上就是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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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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