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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和公司债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6 14:37:52 人浏览

导读:

企业与公司是属于公司类别中不同的分类,因此在进行区分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公司法对其的法律特征,来进行公司与企业的划分认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企业债和公司债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企业与公司是属于公司类别中不同的分类,因此在进行区分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公司法对其的法律特征,来进行公司与企业的划分认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企业债和公司债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企业债和公司债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

  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由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

  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如何使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信用基础的差别。

  由于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差别不大。

  管制程序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发债审批比较严格。

  市场功能的差别

  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

  二、企业债发行条件

  1、发债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发债用于投资项目的,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30%;用于基建项目的不超过20%。

  4、取得公司董事会或市国资委同意申请发行债券的决定。

  利率水平 市场招标(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发行的10年期利率一般在4.2%-4.8%之间

  债券期限 一般为5年以上,以10年和20年居多

  付息方式 一年一次

  发行规模(相互占用额度) 不超过净资产40%,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70%,不低于10亿元

  发行对象 境内机构均可购买(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三、公司债发行条件

  1、企业性质:公司制企业。

  2﹑规模:现由于申报企业多,实际操作中企业净资产应在15亿元以上。

  3﹑盈利:2007年前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评级: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5、募集资金投向: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筹集资金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

  6、担保:发债企业需由金融机构或上级母公司(主要投资主体)提供担保。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企业债和公司债在债权债务的关系上,是有着不同的法律特征的,是较好区分的。好了以上就是企业债和公司债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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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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