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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6 04:00:11 人浏览

导读:

注册公司的法人需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企业法人组织内部成员,需要经过依法登记注册。更多关于注册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注册公司的法人需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企业法人组织内部成员,需要经过 依法登记注册。更多关于注册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注册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1、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必须是从事公司法人业务活动的人;

  3、必须是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4、必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企业法人组织内部成员;

  5、需要依法登记注册。

  二、不能担任公司法人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3、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4、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法人需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5、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6、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7、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三、法人的相关规定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第四,作为监督机制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介入的机制不同,在这一点上,公益法人与公司法人形成严格与宽松的两极对照。

  第五,在享受税制优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绝对享受为原则,营利法人以基于政策部分享受为原则。

  第六,作为准入机制,以准则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许可主义为特别原则。

  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规定或做授权规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别法规定。

  关于将第三主体作为法人定位及其责任范围等问题,除各款所论之外,还需一些补充说明。第一,作为法人定位的理由:首先,三者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第三主体”法人并列是因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两者在其内部财产关系的构成上基本都是共有中的合有关系,这一点同个人合伙没有差异;其次,民法通则中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都规定“可以起字号(民法通则第26条、第33条)”就意味着允许其作为独立的法主体存在,而且这种规定无论是否出于立法者的主观意识,但事实上它是符合和承认了中国传统的合股制度对现实法律制度的要求。第二,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第三主体法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理由:首先,民法通则第29条和第35条都规定了这两户和个人合伙三者在外部关系上负有无限责任;其次,关于非法人团体在降低了传统法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的准入机制之后,如果仍然自我决定作为非法人团体存在,那么,令其承担区别于传统(完全行为能力)法人的加重责任也并不为过于苛刻,而且还可以起到促使团体尽可能作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成立的作用。第三,通过登记公示各种法人的能力范围以期保证与各类法人发生法律关系的相对人的安全,同时减轻政府的行政责任。

  注册公司可以找他人代为办理,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注册公司的方式。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注册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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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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