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仅指发生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在公司法对其也做出了比较严格的限制,目的是为了防止公司的股份归于一人等情形发生。那么,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公司不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划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旬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划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非常普遍,公司转让股权要按照特定的法定程序,其主要流程如下:
(一)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要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二)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
(三)凡涉及国有资产的股权转让,都应进行资产评估;
(四)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的公司股权转让的,要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五)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六)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向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完成。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只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才能对自己的股份进行收购,并且需要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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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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