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合同章需要编号吗?
导读:
制定合同章不一定需要编号,因为合同的编号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与查找,没有其他法律意义。但是,需要发函到相关的部门,告知你对外使用的公章是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制定合同章需要编号吗?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如果你单位就仅有一个合同专用章,是不需要编号的,否则,就需要区别不同合同专用章的责任人,那是需要编号的。
一是按分类编号设置
主要是根据合同的不同类型,将其合同进行分类,一般由合同类型前两个大写字母的简写组成,如劳动合同简写LD,贷款合同简写DK,租赁合同简写ZL等。
二是按日期编号设置
主要是日期构成的, 要以签定合同的日期做为编号的来源。如:2013年3月15日签定的合同,那么二级编号应该为20130315。
三是按份额编号设置
中小型企业有两级编号一般就可以满足日常的运营。但也有一些大公司每天的合同量比较多,在几十份左右,所以三级目录可以使用份数来做为区别。如某某某公司租赁合同于2013年3月15日,是当天的第32份合同,那么编号可设置为:ZL-20130315-32。
四是按明责编号设置
大型公司合同签定人员较多, 为了责任的明确,也会增加员工的工号在其编号中。如负责签定合同的员工工号为:332号,那可设置编号:ZL-20130315-32-332
五是按部门编号设置
也可以将合同按部门分配,取部门名称拼音首字母作为简写进行区分。如:市场部简写为:SCB;销售部简写为:XSB;研发部简写为:YFB等等。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即可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
按公司实际需要,采用不同的形式组合,无论怎么组合,都是以方便管理与查询为前提。关于制定合同章需要编号吗?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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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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