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股东会流程是怎么样的?召开股东会有什么条件
导读:
股东会,就是一个公司当中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构成人员就是公司的股东们,对于公司的日常运营等方面具有决策权。那么如果我们想要召开股东会的话,我们是按照怎么样的流程进行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召开股东会流程是怎么样的?召开股东会有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会前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前2:会议通知
(三)会前3: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1、有限公司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
1、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跌至一定幅度时,必须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进行债权债务转让的,一般是要经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通过后可以转让债权债务,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召开股东会流程是怎么样的?召开股东会有什么条件相关内容。如果需要召开股东会,那么只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然后按照流程进行即可。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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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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