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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门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11:17:33 人浏览

导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但具体情形仍然具体分析。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司关门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但具体情形仍然具体分析。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司关门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公司关门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补偿金向什么部门提存

  目前,我国的提存机关主要是公证处,公证处依据《提存公证规则》办理提存事宜。

  公证处有保管提存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公证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妥善保管提存标的,以防毁损、变质或灭失。对不宜保存的、提存受领人到期不领取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

  提存的条件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能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关于公司关门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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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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