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知识 > 其他公司知识 > 作为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

作为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21:28:29 人浏览

导读:

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行并不可少的就是要有相应的管理层的,作为公司的管理层一般来说都是承担着很多的法定义务以及权利的,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作为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行并不可少的就是要有相应的管理层的,作为公司的管理层一般来说都是承担着很多的法定义务以及权利的,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作为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作为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

  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高管务必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高管的规定。虽有经营判断不受司法干预的原则,但是公司高管主观上的疏忽、懈怠,或者因欺诈、自我交易,以及重大过失等行为,仍应受到处罚。既可能受到了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是违约的风险。

  下面我给大家列举一下公司高管在经营公司过程中的一些禁止性行为的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有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二、公司高管禁止行为有哪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三、担任公司高管资格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作为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的全部内容。成为了一个公司高管就是要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