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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开始后,你能做些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00:07:46 人浏览

导读:

房屋征收,对于我们被征收人来说,都是影响非常大的一件事情。因为房屋征收开始就意味着,我们目前所居住的房屋很快就要被征收走,那么当我们遇到房屋征收开始之后,我们可以做一些什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征收开始后,你能做些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征收,对于我们被征收人来说,都是影响非常大的一件事情。因为房屋征收开始就意味着,我们目前所居住的房屋很快就要被征收走,那么当我们遇到房屋征收开始之后,我们可以做一些什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征收开始后,你能做些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屋征收开始后,你能做些什么

  第一、调查征收前提是否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只能是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如果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不符合这一前提,则是违法的。

  公共利益目的一般包括国防、外交需要,建设科、教、文、卫、体等公共事业的需要,能源、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因此,在征收开始后,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了解和调查,看看政府征收是为了什么,如果是为了商业开发、修建娱乐中心这种商业用途,则征收行为本身就不合法,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从源头上组织征收的进行。

  第二、核实征收公告并保存证据

  依照法律规定,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要进行公告,征收公告一般会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和期限等内容。

  看到征收公告,被征收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看看征收目的是什么,征收目的一般也会写在征收决定公告中;

  (2)看征收范围,明确自己的房屋是否在征收范围内,如果您的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政府就不能违法进行征收和拆除。但是实践中确实存在部分政府少批多占的现象,各位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

  (3)大家在看到征收公告之后,一定要及时拍照录像,并作为证据好好保存,在向律师咨询或者后期需要维权的话都能用到。

  (4)如果对征收决定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启动相关程序,一般而言,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6个月。在此提醒大家如果有异议一定要及时启动程序,否则等到错过时效期限就麻烦了。

  第三、提前转移贵重财产

  在征收开始后,被征收人最好是将贵重物品转移,尤其是小件的贵重财物。万一发生意外,导致财物丢失,被征收人只能申请赔偿,但是维权时像电视、电脑、冰箱这种大件物品还比较容易取证,但是像项链、手镯这种体积小、价值大的物品就很难证明其存在。而当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应证据,主张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在征收开始后,尤其是被征收人和征收部门出现分歧、可能出现强拆的情形下,被征收人一定要提前转移贵重物品,防患于未然。

  第四、对屋内屋外环境、装修、财产进行录像和价值预估

  被征收人在征收开始后,最好能对房屋周边环境、室内装修情况、一些大件财物的摆放等情况进行拍照录像。也就是说,在征收开始后,被征收人最好屋内屋外的情况都以录像拍照的形式保存下来。

  此外,被征收应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一个清点和价值预估,最好能列出一份清单,这样跟征收方谈判时才不会出现漫天要价导致谈判破裂,或者完全将主动权让给征收方的情况。

  第五、妥善保管征收方送达的文件,及时启动维权程序

  在征收过程中,会收到政府送达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甚至可能是《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文件,收到此类文件当着政府的面撕毁不起任何作用,不签收也不意味着不生效。

  各位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撕毁、不签收等做法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正确的做法是大家一定要保存好这些文件,并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启动维权程序。在此,还要提醒大家,维权程序的启动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且就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而言期限都较短,大家收到文件后就要及时采取措施,自己不理解的也要及时咨询律师,千万不要过了半年、一年之后才想起来维权。

  我们可以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表达异议,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是应该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形式进行,只有这两种方式才是有意义的。

  第六、积极参与评估机构的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0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该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的确定有自主选择权,因此,在评估开始后,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参与评估机构的选择,选择合适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来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

  第七、学习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

  虽然被征收人遇到维权的事可以咨询律师,但是如果被征收人自己能够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则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使律师的工作事半功倍,以最小的开支为大家争取最合理的补偿。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好处有很多,如: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则能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从而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了解法律法规,知道其中的一些时间规定,则能及时启动维权程序,不会错过诉讼时效,导致维权机会的丧失;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在和征收部门打交道时把握主动权,通过协商谈判争取合理补偿。

房屋征收开始后,你能做些什么

  二、房屋被征收人的概念

  指征收行为的的相对人。征收是国有化措施的一种,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及时有效的补偿的行政行为。

  三、被征收人的义务

  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希望增加补偿的,不与补偿。在房屋征收部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后,应当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不按照协议进行补偿,被征收人有权起诉。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征收开始后,你能做些什么的相关内容。当房屋征收开始之后,我们应该积极的配合政府的工作,安安稳稳的完成房屋的征收工作。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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