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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漂亮的公司网页隐藏出口诈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9 09:45:46 人浏览

导读:

案情:2004年春交会上,山东SM公司业务员张小姐结识了印度PI鄄PL公司总经理KARMER先生。KARMER风度翩翩,谈吐幽默,双方谈得相当投机,签署了大蒜合作协议书。新货大蒜面市后,双方一直保持密切的联系。其间,SM公司根据KARMER名片上的资料,登陆PIPL公司网

  案情:

  2004年春交会上,山东SM公司业务员张小姐结识了印度PI鄄PL公司总经理KARMER先生。KARMER风度翩翩,谈吐幽默,双方谈得相当投机,签署了大蒜合作协议书。新货大蒜面市后,双方一直保持密切的联系。其间,SM公司根据KARMER名片上的资料,登陆PIPL公司网页,确信该公司是印度进口大蒜的主营公司之一,张小姐也很庆幸自己认识了一个重要的客户。

  6月15日,SM公司和PIPL公司签订出口大蒜300吨,金额96000美元,付款方式为D/P60天的合同。7月5日SM公司一次性完成出口,并于8日通过我国Z银行把全套单据邮寄给印度P银行。

  8月15日张小姐收到了PIPL公司的一封航空信件,KARMER先生说他的公司面临破产,无法接货,他的一个朋友愿意接手,价格降70%,并要求立刻回复。SM公司十分震惊,赶紧联系KARMER,发现办公室电话不通,手机停机,只有传真可用。公司领导通过其他公司的印度客户了解得知,PIPL公司是个只有3个雇员的私人公司,KARMER本人从前没有经营过大蒜,至此真相大白。

  SM公司慌忙计划将大蒜转口到斯里兰卡,要求银行退回单据,并指示货代着手办理转口事宜。SM公司发送传真给KARMER,希望得到理解和配合。KARMER很快回复,生硬地拒绝了,并警告没有他们的签字,退回根本不可能,而且大蒜可能会被拍卖。SM公司被迫屈服,降价70%,遭受了巨大损失。

  教训1.加强进口商资信调查加强进口商资信调查是避免发生 国际贸易 风险的主要措施,尤其以D/P、D/A成交的,需要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和评审。本案中,SM公司对PIPL公司没有进行正确的资信调查,就轻率采用对出口方有极大风险的付款方式D/P,给对方造成可乘之机。

  原因何在?SM公司害怕失去来之不易的客户,急于成交,又迷惑于骗子天花乱坠的交易许诺,其根本原因是SM公司没有构建有效的进口商信用管理体系。我国出口企业普遍缺乏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不可否认,当今的 国际贸易 竞争激烈,往往是一家买家,多家出口企业在争在抢,大多数采取低价成交、大量发货、扩大市场的办法来维持企业的运转。但越是在这种情况下,就越不可忽视调查进口商的资信。

  资信调查要采用正确的方法。对新客户,尽可能地搜集信息,尽快建立信用档案,切勿听信客户的一面之辞,切勿仅仅相信网页,依靠漂亮的网页来诈骗的案例常常发生。要通过银行、商会、其他外商、驻外机构等多渠道多层次收集信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分析整理,相互印证,如果只停留在表面,往往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2.慎重选择成交方式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是规避 国际贸易 风险的有效手段。

  D/P、D/A、O/A(赊销)都属于商业信用,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基于买家的信誉。前两种付款方式多用于信誉比较好的客商,

  O/E(赊销)多用于多年合作客户或者大宗的、特殊的产品。近些年来,我国出口企业采用D/P成交的愈来愈多,但是一旦国际市场价格下跌或者有其他对买方不利的因素时,对方往往拒不买单,给我出口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必须使用D/P的,尽量使用 CIF 或 CFR 条款,尽可能不使用 FOB ,因为在有些国家和地区,买方可以不使用正本的提单就能提出货物,卖方可能面临钱货两空的困境。

  切记慎用D/P60DAYS,URC522第7条中特别指出:“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的远期汇票。”其用意是劝阻出口人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D/Paftersight),因为一些不法商人往往借此行骗。例如2003年大蒜,后期价格急剧下降,大批的货柜积压在印度、印尼和南美洲的海港里,买方纷纷违约,拒不提货,使 海运 费和长时间的 港口 滞期费远远超过了货值,给我众多的大蒜出口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有的从此一蹶不振。

  但是,从长远看,采用托收和赊销等商业信用方式是国际货款支付方式的发展趋势。欧美企业贸易额的90%采用非L/C方式进行,坏账率低于0.5%;而我国企业使用L/C的比例高达75%,但坏账率高于5%,一些公司管理水平低和业务人员素质差是造成国际贸易风险的直接原因。本案中,SM公司的提单是记名提单,必须得到外商的背书才可能退货,主动授人以柄。[page]

  3.加强国别进出口规定研究近些年国际诈骗猖獗,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

  诈骗的对象更多地从专业外贸公司转向缺乏经验和抵御能力的中小出口企业;

  诈骗的手法更多地采用了低成本的互联网,更多采用先正常贸易再伺机行骗;

  诈骗的地域由以前集中在沿海较发达地区更多向内地省份、中小城市转移。

  在海外,实施诈骗的外商则成“遍地开花”之势,不仅发达国家有,欠发达的南美和非洲也逐渐增多,有些进口商利用进口国 海关 、银行、 港口 的一些特殊具体进口规定或者管理,实施诈骗,让人防不胜防,而且成功率很高。例如,不少印度托收银行把D/P60天当作D/A60天对待,在未收到货款情况下就把装运单据交给了印度进口商;印度 港口 规定,凡是进口货物,到港后3个月无人提货,港口只需获得进口方认可,无需征得出口方同意,即可将货物拍卖;还规定,如果办理货物退运手续,出口方代理可以凭进口商(提单上的收货人)出具的无异议证明信(NOOBJECTIONCERTIFI鄄CATE)去 海关 办理退运手续。本案中,SM公司计划办理货物退运,听起来退货手续也并不复杂,但是真正办起来并非容易。PIPL公司不出具无异议证明信,退运手续则难以办成。再如一些国家索贿受贿严重,办事效率低,如果某个环节注意不到,就会影响退运手续的办理。可见,必须加强研究进口国的一些法规、规定、惯例、习惯等,防范国际诈骗。

  • 转自:一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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