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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执行《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0 18:05:45 人浏览

导读: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于2010年12月27日发布2010年第85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分别就进口关税调整、出口关税及税则税目调整等情况予以说明。对进口关税的调整,根据《方案》要求,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于2010年12月27日发布2010年第85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分别就进口关税调整、出口关税及税则税目调整等情况予以说明。

对进口关税的调整,根据《方案》要求,公告除了对进口关税(最惠国税率、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出口商品关税(暂定税率、特别关税)以及部分税则税目调整予以重申外,还补充发布了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进口商品特惠税率表。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5号 关于执行《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海关通关与关税类”项下“海关税法规目录”。

关键词:海关总署 公告 执行 2011年 关税 实施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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