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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内企业的注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0 17:00:58 人浏览

导读:

一、业务概述在保税区海关办理过海关注册登记手续的保税区内企业,如需办理企业注销,应到保税区海关办理企业注销手续。二、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三、办事机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海关四、办事准备1、应具备的资格

一、 业务概述

  在保税区海关办理过海关注册登记手续的保税区内企业,如需办理企业注销,应到保税区海关办理企业注销手续。

二、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

三、 办事机构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海关

四、 办事准备

 1、应具备的资格: 原经保税区海关注册登记并定期参加海关年审的保税区内企业。

 2、需交验以下单证:

  (1)保税区管委会同意注销正本批复文件(中资企业免交);

  (2)《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3)进口免税自用物品登记簿;

  (4)企业注销申请;

  (5)企业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如实填写《保税区海关注册企业注销完税证明》,保证申报无误、无遗漏。

五、 办事机构义务

  海关对企业交验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审查企业是否办结有关手续无误,履行一定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发给《保税区海关注册企业注销完税证明》。

六、 办事程序

 第1步:申请人到保税区海关领取并填写《保税区海关注册企业注销完税证明》,递交以下材料:

  (1)保税区管委会同意注销正本批复文件(中资企业免交);

  (2)海关注册登记证书;

  (3)进口免税自用物品登记簿;

  (4)企业注销申请;

  (5)企业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第2步:保税区海关进行审核,履行相应程序。

  (1)如企业有免税货物未过监管年限内的,经海关核准,企业办理进口征税手续。企业随后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及《海关税款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办理进口免税物资解除监管手续。

  (2)如企业有免税货物但已过监管年限的,办理进口免税物资解除监管手续。

  (3)如企业曾向保税区海关申领过加工贸易手册的,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手续。

 第3步:如企业无免税进口货物,或已办妥上述征税和解除监管手续的,保税区海关审核有关单证无误,签发《保税区海关注册企业注销完税证明》。

七、 办事时限

  资料完备、手续齐全,经审核情况正常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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