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征收反倾销税货物商品编码调整对照表
导读:
海关总署2011年12月30日发布年度第84号公告,就涉及征收反倾销税的进口货物商品编码的调整及填报事项作出规定。
公告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本公告附件所列属于应征收反倾销税的货物时,应按照该公告附件列明的调整后的商品编码填报。
对本公告附件所列进口货物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照相关反倾销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4号 关于征收反倾销税的进口货物商品编码的调整申报事项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对外贸易管理类”项下“反倾销法规目录”
关键词:反倾销税 商品编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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