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豁免金条进出口报关费
导读:
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发言人17日表示,特区政府将豁免进口、出口和转口纯度达995.0或以上的黄金条的报关费。
特区政府表示,为加强香港作为区内黄金贸易中心和物流枢纽的竞争力,现建议订立《2007年进出口(登记)(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将豁免进口、出口和转口纯度达995.0或以上的黄金条(该纯度为国际普遍采纳的黄金条交收标准)的报关费。
发言人表示,建议的豁免可减低有关的交易成本,使香港与其它主要黄金贸易中心(例如英国)的安排一致,加强香港在国际黄金市场的竞争力。
《修订规例》旨在豁免就《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分类表》)中所指符合以上标准的黄金条的报关费,并将于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提交立法会。如获立法会通过,《修订规例》会于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在宪报公布,并由同日起生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发言人十七日表示,香港特区政府为加强香港作为区内黄金贸易中心和物流枢纽的竞争力,现建议订立《二○○七年进出口(登记)(修订)规例》(《修订规例》
海关若放行则是已经清关完成。清关即指办理报关手续的过程,清关完毕的,即为报关手续完成,海关应予放行。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
当事人向海关进行申报的相关流程包括有:准备报关资料有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据、提运单;制作报关手写草单;印出报关复核表等。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