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起海关实行新的报关员资格考试和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导读:
11月30日,海关总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该办法在原有对报关员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对报关员的资格考试的条件作了更严格的规定,提高了报关员资格考试中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及守法情况的要求,还规定港、澳、台地区居民也可以报考;办法还对报关员全国统一考试的组织、报考程序、分数线的公布以及报关员资格书的申请、发放和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
发表于: 年12月28日 118次
关键词:20 00 06 6年 年起 起海 海关 关实 实行 行新 新的 的报 报关 关员 员资 资格 格考 考试 试和 和资 资格 格证 证书 书管 管理 理办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2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11月
报关员考试的特点之一是考得很细所以一定要认真、细致地看书,最起码认真地看课本3遍。争取每一要点都能理解。不要期望背下来,这是奢望。报关员考试的内容太多了,要背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2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
海关若放行则是已经清关完成。清关即指办理报关手续的过程,清关完毕的,即为报关手续完成,海关应予放行。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
当事人向海关进行申报的相关流程包括有:准备报关资料有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据、提运单;制作报关手写草单;印出报关复核表等。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