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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报关单证明联打印工本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8 16:09:50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北京市物价局发布文号:京价(收)字[2003]126号北京天地友和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报关单证明联出证工作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为保证报关单证明联打印工作的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收)字[2003]126号
北京天地友和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关单证明联出证工作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为保证报关单证明联打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批准你公司报关单证明联打印工本费按每份10元收费。
  此项收费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后另行审定。
  特此批复。


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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