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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出口许可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0 04:25:10 人浏览

导读:

一、出口商:1.配额管理出口商品,应填写出口配额指标单位的进出口企业全称;2.般许可证管理出口商品,应填写有出口经营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的全称;3.还贷、补偿贸易项目出口,应填写有出口经营权的代理公司全称;4.非外贸单位经批准出运货物,此栏可填

一、出口商:



  1.配额管理出口商品,应填写出口配额指标单位的进出口企业全称;



  2.般许可证管理出口商品,应填写有出口经营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的全称;



  3.还贷、补偿贸易项目出口,应填写有出口经营权的代理公司全称;



  4.非外贸单位经批准出运货物,此栏可填写该单位名称;



  5.企业编码,应按外经贸部授权的发证机关编定的代码填写(下同)。



  二、发货人



  1.配额招标商品(包括有偿和无偿招标)的发货人与出口商必须一致;



  2.其他出口配额管理商品的发货人原则上应与出口商一致,但与出口商有隶属关系的可以不一致;



  3.还贷出口、补偿贸易出口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出口时,发货人与出口商可以不一致。



  三、出口许可证号



  由发证机关编排



  四、出口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



  1.实行“一批一证”制的商品,其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最长为三个月。供港澳(不包括转口)鲜活冷冻商品的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月。



  2.不实行“一批一证”制的商品、外商投资企业和补偿贸易项下的出口商品,其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最长为六个月。



  3.许可证证面有效期如需跨年度时,可在当年将许可证日期填到次年,最迟至二月底。



  五、贸易方式



  1.此栏内容有: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边境贸易、出料加工、转口贸易、期货贸易、承包工程、归还贷款出口另国际展销、协定贸易、其他贸易。



  2.进料加工复出口,此栏填写进料加工。



  3.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时,贸易方式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出口。



  4.非外贸单位出运展卖品和样品每批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此栏填写“国际展览”。



  5.各类进出口企业出运展卖品,此栏填写“国际展览”,出运样品填写一般贸易。



  六、合同号



  1.指申领许可证、报关及结汇时所用出口合同的编码。



  2.原油、成品油及非贸易项下出口,可不填写合同号。



  3.展品出运时,此栏应填写外经贸部批准办展的文件号。



  七、报关口岸



  指出运口岸,此栏允许填写三个口岸,但仅能在一个口岸报关。



  八、进口国(地区)



  指最终目的地,即合同目的地,不允许使用地域名(如欧洲等)。



  九、支付方式



  此栏的内容有:信用证、托收、汇兑、本票、现金、记账和免费等。



  十、运输方式



  可填写海上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运输、固定运输。



  十一、商品名称和编码



  按外经贸部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的标准名称填写。



  十二、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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