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注意的问题
导读:
1、信用证条款要与买卖合同一致。按照《UCP500》的规定,不要把过多的细节在信用证中列明,如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以及装运期限等,只要简单地列明即可,若货物描述过长,也可以注明 “参照××合同”的字样。
2、汇票期限要与买卖合同的付款期限相吻合。
3、单据条款要明确。信用证中必须列明所需单据的名称及份数,若有特别要求,还必须要详细列明。
4、特别条款的利用。若开证人有一些特别的指示,而该指示又不能以单据方式表现出来,则可利用特别条款来说明,如技术规格、质量的说明、包装的搭配以及迟期提单可以接受等等。
5、对于信用证的修改,最好先通过FAX或E-MAIL等方式与受益人事先进行沟通,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一次性地进行,从而节省费用。
来自势必顺报关员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进口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有关银行办理申请开立信用证手续,递交有关合同的副本及附件(如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证、某些部门的审批文件等),交付保证金,支付开
核心内容:上诉人太原A厂(以下简称A厂)因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以下简称山西中行)、山西省国际贸易B公司(原山西省国际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信用证开证
海关若放行则是已经清关完成。清关即指办理报关手续的过程,清关完毕的,即为报关手续完成,海关应予放行。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
当事人向海关进行申报的相关流程包括有:准备报关资料有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据、提运单;制作报关手写草单;印出报关复核表等。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