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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报关单位的注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0 08:04:47 人浏览

导读:

一、业务概述自理报关单位是指仅为本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这类企业一般均有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出口经营权,例如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三资企业等。自理报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向海关提出申

  一、 业务概述

  自理报关单位是指仅为本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这类企业一般均有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出口经营权,例如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三资企业等。

  自理报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批准并办理自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得从事相应的自理报关业务。

  二、 办事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

  三、 办事机构

  上海海关各区、县所在地海关

  四、 办事准备

  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应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需交验以下材料:

  (1)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文;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合同、章程的批复;

  (4)企业合同(非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免交)、章程;

  (5)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6)企业行政印章、报关专用章的备案印模;

  (7)国税局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8)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9)海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 办事机构义务

  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颁发《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编制、开通企业经营单位代码。

  六、 办事程序

  第1步:申请单位填写《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申请书》、《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H883"企业情况表》、《海关注册企业代码登记表》和《印模表》,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单证(原件及复印件):

  (1)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文;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合同、章程的批复;

  (4)企业合同(非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免交)、章程;

  (5)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6)企业行政印章、报关专用章的备案印模;

  (7)国税局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8)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9)海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2步: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对各种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企业性质、经营范围、以及申请单位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能力等进行审核。

  第3步:主管海关经审核,对申请单位编制企业登记编码(十位数编码),颁发《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建立企业档案数据库,并开通企业登记编码。

  七、 办事时限

  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规定,自理报关单位注册手续费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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