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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娄底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5-06 07:27
车子停在马路上被刮了判责任的方法如下:1、停在路边的车,如果没有任何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违章停车,就由撞车的一方的车主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2、如果停在路边的车属于违规停车,则肇事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违停一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发生交通事故车损险如何赔偿1、赔偿项目,包括被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2、赔偿额度,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到95%;3、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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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1:43
一、同桌喝酒死人后的责任如何认定1、同桌喝酒死人后的责任认定如下:(1)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二、喝酒出车祸同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喝酒出车祸同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如下:1、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2、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娄底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娄底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4-20 13:35
消防通道被车辆违规占用,可以打电话到当地的消防大队投诉。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不能随便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如果消防通道被占,将给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带来重大隐患。消防通道的要求有哪些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建筑外墙不得少于5m;5、消防车道坡度不得大于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株洲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株洲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4-19 13:26
法律分析:酒后驾车学习教育完成了,不可以回核发地考试。驾驶证是在事发地被暂扣,一定要在事发地参加教育学习、考试,通过后方可重新拿到驾驶证,驾驶证核发地无法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