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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与赵**诈骗罪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
原告诉称:我和被告于2003年经他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生有一男一女。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不断。被告毫无家庭责任感,不尽家庭义务。2011年9月被告因诈骗罪被判刑五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赵*。
法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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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称:我和被告于2003年经他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生有一男一女。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不断。被告毫无家庭责任感,不尽家庭义务。2011年9月被告因诈骗罪被判刑五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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