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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柘城万**限公司、河南万**柘城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描述

柘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柘城万**限公司、河南万**柘城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商民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柘城万**限公司、河南万**柘城分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柘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6年1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6年1月8日立案执行。因案件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作出的(2015)商民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由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柘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柘城县未来大道中段。组织机构代码00587724-X。
  • 法定代表人蒋**,该联社理事长。
  • 委托代理人刘训海,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执行人柘城万**限公司。住所地:柘城县未来大道东段路北。
  • 法定代表人郭*,该公司总经理。
  • 被执行人**司柘城分公司。住所地:柘城县未来大道北侧。组织机构代码57496668-0。
  • 法定代表人郭*,该公司总经理。

审判人员

  • 审判长马昊
  • 审判员吕峻岭
  • 审判员夏子军
  • 书记员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