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允许的吗?
2020-11-04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种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这是需要通过征地才能获得的,也就是国家通过征收土地,给付被征收者补偿获得的,因而具有土地取得的成本。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大家比较希望了解的,那么,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小编将为您介绍一下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知识。
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应该是可以的,但是要有几个条件:
(1)已领取土地使用证或提供由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权属情况;
(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属于应储备的土地范围;
(3)无违法用地行为;
(4)权属无争议,并符合城建规划部门有关要求;
(5)工业用地的受让方应为工业企业,仓储用地的受让方为非自然人;
二、如何理解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立法精神。国家禁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迳行转让。也就是说,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先行与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否则其签订的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应为无效。
结合该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因转让国有划拨土地纠纷的处理原则如下:
(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2)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至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因为此时土地使用权人已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3)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至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受让方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出让金,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受让方不是非基于原转让合同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仍然应当依据协议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
(4)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至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受让人亦非基于原转让合同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仍然应当依据协议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使用权,因为它涉及到国家划拨的土地,因此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这个问题也同样是比较特殊的,也是比较复杂的。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次,如果您想要了解的更加具体建议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有问题?马上问律师,3分钟快速获得律师解答,4,558位在线律师
- 优选法律百科文章
精选法律知识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标准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要给多少?法律快车法律视频频道为您讲解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标准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要给多少等相关问题,并提供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详细>>
律师
19607次观看 -
划拨土地过户怎么收费
划拨土地过户怎么收费?划拨土地过户需要交纳哪些税费?法律快车法律语音问答频道专业律师为您讲解划拨土地过户怎么收费、划拨土地过户需要交纳哪些税费等问题,您也可以在线咨询律师相关法律问题。详细>>
律师
11566次收听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如下: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等。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详细>>
律师
7419次阅读 -
国有工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在最高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了山西省最大的一起国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案,该案涉案标的达七千多万,一审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我代理原告太原市某事业单位,一审法院详细>>
霍永红律师
施工合同纠纷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再转移,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等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法定条件下把自己取得的剩余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有详细>>
李树英律师
施工合同纠纷
2020
11/04
分享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