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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2 11:56:39 人浏览
  • 新民事诉讼法 回避制度

    回避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查看全部>

    咸宁律师 咸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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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

    回避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查看全部>

    阿勒泰律师 阿勒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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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法解释关于回避

    回避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查看全部>

    亳州律师 亳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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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法 回避人员

    民事诉讼法回避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审判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查看全部>

    铁岭律师 铁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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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法的级别管辖制度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是: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查看全部>

    潍坊律师 潍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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