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咨询专题> 民法> 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制度

宣告死亡的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09 16:12:14 人浏览
  •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区别:宣告失踪需要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而宣告死亡没有这个期限的限制。申请自然人为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而申请自然人死亡的利害查看全部>

    株洲律师 株洲律师
    0人浏览
  • 名词解释 宣告死亡制度

    民法总则对宣告死亡的时间是,将宣告死亡的判决做出之日视为被宣告死亡之人的死亡日期。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查看全部>

    河源律师 河源律师
    0人浏览
  • 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撤销

    宣告死亡不等于人在生理上已经死亡,有的可能真死了,有的则可能没有死,遇到这种情况,法律作出了相应规定。《民法总则》第50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查看全部>

    宣城律师 宣城律师
    0人浏览
  • 对公民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规定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因意外事故下落查看全部>

    那曲律师 那曲律师
    0人浏览
  • 民法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民法总则关于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查看全部>

    昌吉州律师 昌吉州律师
    0人浏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