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认怎么写协议
更新时间:2023-08-17 09:14:4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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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认怎么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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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协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转让土地的面积和所处地界;
3、转让金额的计算方式,给付方式;
4、土地所有权转让时间和手续办理;
5、土地转让期限和转让后所得利益的处理;
6、约定违约责任;
7、双方签字,有公证人还需公证人签字,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转让土地的面积和所处地界;
3、转让金额的计算方式,给付方式;
4、土地所有权转让时间和手续办理;
5、土地转让期限和转让后所得利益的处理;
6、约定违约责任;
7、双方签字,有公证人还需公证人签字,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3-08-16 1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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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协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转让土地的面积和所处地界;
3、转让金额的计算方式,给付方式;
4、土地所有权转让时间和手续办理;
5、土地转让期限和转让后所得利益的处理;
6、约定违约责任;
7、双方签字,有公证人还需公证人签字,注明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转让土地的面积和所处地界;
3、转让金额的计算方式,给付方式;
4、土地所有权转让时间和手续办理;
5、土地转让期限和转让后所得利益的处理;
6、约定违约责任;
7、双方签字,有公证人还需公证人签字,注明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3-08-16 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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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土地转让协议生效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被胁迫、被欺诈的情形;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符合合同生效要件。
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土地转让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原土地出让合同,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土地评估报告。
2、图件资料,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3、项目批复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上缴财局契税证明。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被胁迫、被欺诈的情形;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符合合同生效要件。
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土地转让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原土地出让合同,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土地评估报告。
2、图件资料,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3、项目批复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上缴财局契税证明。
2023-08-16 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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