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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协作服务协议

    时间:2024-04-29 来源:法律咨询项目管理组

欢迎您与法律快车共同签署本《律师协作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法律快车律师协助服务!

本协议为《法律快车律师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果您使用法律快车律师协作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在您使用本服务前,您应当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协议。本协议发布之日起法律快车各处所称法律快车律师协助服务协议相关内容均指本协议。本协议未约定之内容,以《法律快车律师服务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与《法律快车律师服务协议》不一致者,以本协议为准。

各服务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内容。

【审慎阅读】您在点击发布/接单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协议终止、违约责任等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法律快车客服咨询,法律快车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签约动作】当您在线点击发布/接单,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单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于您和法律快车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含义及解释,请您立即发布经营活动。

【服务范围】您知晓并承诺,涉及必须以律师身份进行的持证业务,必须通过线下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与用户签订委托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法律快车:指由法律快车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关软件、技术支持的法律服务平台网站(域名为lawtime.cn /或法律快车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包括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互联网的URL等)及客户端(如小程序等)。
客户端:包含但不限于网站、小程序。
本平台经营者:广州小快律政科技有限公司。
平台规则:指本平台发布的各项规则、规范、规定的总称。
您:指具有律师身份,有权发布或接单的律师用户。

第二条 协议范围及效力
2.1【协议范围】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附件及所有法律快车已经发布或后续发布并依法通知您的相关规则。法律快车相关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律师协作服务,视为您同意本协议所有内容。
2.2【协议效力】本协议适用于您发布/接单律师协作服务,当您在线点击发布/接单,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单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于您和法律快车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您应立即结束发布/接单活动。

第三条 平台服务及规范
3.1 账户使用及信息提交
3.1.1【账户使用】您在使用律师协作服务的过程中须使用法律快车平台账户登录法律快车,您应自行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信息。由于您的账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法律快车商业信息,您的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法律快车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法律快车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除法律快车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如在线签署协议、发布及披露信息等)负责,通过您账户完成的行为均视为您本人行为或已获得您充分授权。如法律快车根据违约认定程序及标准判断您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及/或法律快车平台信息安全的,法律快车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3.1.2【信息提交】您欲使用本协议下的服务,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快车相关规则、页面提示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和证明文件。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确保您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如有发生变更须及时更新。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平台管理等要求,您同意法律快车可对您提交的信息和证明文件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就前述目的要求您提交更多信息或证明文件。
3.2交易达成
3.2.1【发布】通过案件协作,您可以为通过法律快车发布案件协作内容,为促成交易,建议您如实并详细发布协作内容,请您注意,部分内容会公开展示,请勿泄露个人隐私。
3.2.2【接单】若您想接单他人发布的律师协作服务,请您在发布的律师协作服务中选择接单,法律快车会为您与发布者建立沟通渠道,法律快车会以功能的形式,在双方同意之后相互展示联系方式。
3.2.3【付费】在律师协作服务过程中,由发布者直接向接单者支付相关服务费,法律快车作为发布平台不经手服务费。协作律师应自觉以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账户进行收款,若以个人账户进行收款的,也应及时缴纳至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3.2.4【发布/接单停止】如您(主动/被动)停止律师协作服务的发布/接单,您应当对您停止前已达成的交易继续承担服务及维权投诉处理等交易保障责任。
3.3交易争议处理
3.3.1【交易争议处理途径】您在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二)使用法律快车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三)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2【平台调处服务】如您依据法律快车规则使用法律快车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您认可并愿意履行法律快车的客服(“调处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法律快车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
3.3.3 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
3.4数据使用及信息授权
3.4.1【一般要求】对于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法律快车尊重并依法保护您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在此前提下,法律快车收集、记录的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及其他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的相关权利归属于法律快车,且是法律快车的商业秘密,未经法律快车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或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3.4.2【数据使用】法律快车推出的所有官方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等)的所有权利(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法律快车及其关联公司所有。除您依据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数据外,您同意不对法律快车上其他任何数据作商业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法律快车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3.4.3【个人信息保护】您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其中,您在协作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您与个人信息提供者之间的约定,禁止未经明确同意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他人信息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
您提交的信息中涉及如身份证复印件或其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您保证已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相关使用目的与行为符合本人意愿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3.4.4【个人信息安全】您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个人信息提供者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5 主体信息
本协议项下,法律快车的律师协作服务提供者可能根据法律快车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法律快车律师协作服务提供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律师协作服务。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第四条 您的权利及义务 
4.1 通过法律快车提供的律师协作服务,您可以发布/接单,完成律师协作服务。
4.2【不当行为】您应当确保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行为:
(一)您未按原定时间交付,也未取得发布者同意延期交付文书;
(二)您在交互中存在对用户进行侮辱、挑衅、讽刺、人身攻击等不当行为;
(三)您在服务过程中对用户进行虚假承诺:如“100%”,“一定可以”,“与XX有特殊关系”;
(四)《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约定的不当行为;
(五)其他不当行为。
4.3【禁止性信息】您应当确保您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二)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三)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五)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法律快车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法律快车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七)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法律快车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法律快车上发布的。
4.4 【禁止发布范围】您应当确保不得在法律快车提供以下商品及/或服务:
(一)国家禁止或限制的;
(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
(三)涉及煽动、引导用户干扰政府机关办公秩序,对抗司法机关既有裁判,缠诉滥诉的;
(四)法律快车规则、公告、通知或各平台与您单独签署的协议中已明确说明不适合在法律快车上销售及/或提供的。
4.5【交易秩序保障】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您所发布的协作服务信息真实,并在交易过程中切实履行您的交易承诺。
4.6 保障
【责任主体】您了解并同意,法律快车作为发布平台不直接参与用户之间的交易,发布者与接单者自行达成一致并保证对方权利义务,遵照法律法规及法律快车相关规则。发布者与接单者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与法律快车无关。
【特别注意】您在服务过程中,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最小化原则。即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服务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非经法定理由,您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收集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 相关费用
5.1 法律快车向您提供的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除本协议约定及法律快车明示的收费项目外,法律快车向您提供的服务是免费的。如未来法律快车向您收取其他合理费用,法律快车会采取合理途径并在合理的期限前以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第六条 责任限制
6.1【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原因】法律快车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法律快车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三)在法律快车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6.2【海量信息】鉴于法律快车具备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法律快车无需对所有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若监管部门、权利人等第三方通知法律快车或法律快车基于交易或协作等多维度大数据综合分析发现存在交易欺诈等违法/不当行为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的,您认可法律快车以大众一般认知标准基于平台相关流程对相关内容进行的合理判断,法律快车可根据不同情况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直接作出删除相关信息、对您发布的协作采取限制性措施直至停止。除法律快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法律快车对上述判断处理免责。
6.3【调处决定】您理解并同意,在争议调处服务中,法律快车的客服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大众一般认知对您及/或对方提交的相关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外,调处方对争议调处决定及执行结果免责。

第七条 违约及处理
7.1违约认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一)使用法律快车律师协作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本协议第三、四条及其他相关约定的;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满足用户对高效优质法律服务的需求,您理解并同意,法律快车可在相关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如:法律快车可依据您的用户数据与海量用户数据的关系来认定您是否构成违约;您有义务对您的数据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约。
7.2违约处理措施
对于不同的违约行为,法律快车将按照本协议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保留采取如下措施的权利: 
【账户处理】当您违约的同时存在欺诈、盗用他人账户等特定情形或您存在危及他人交易安全或账户安全风险时,法律快车会依照您行为的风险程度对您的法律快车账户采取暂停、注销等强制措施。
【处理结果公示】法律快车可将对您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法律快车上予以公示。
7.3 赔偿责任
如您的行为致使法律快车及/或其关联公司、第三方遭受损失,您应根据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您须赔偿的法律快车及/或其关联公司、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包括:
(一)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因行政处罚、司法判决、法定标准范围内的调解等对外支出的罚款、违约金或赔偿金;
(三)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
(四)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如您的行为致使法律快车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法律快车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7.4 特别约定
【商业贿赂】如您向法律快车及/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上述情形的,法律快车可立即终止与您的所有合作并向您收取违约金及/或赔偿金,该等金额以法律快车因您的贿赂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作为计算依据。 
【关联处理】如您因严重违约导致法律快车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法律快车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对与您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或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如法律快车与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及法律快车及/或其关联公司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法律快车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可在收到指令时中止甚至终止协议,并以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
法律快车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用户权益需要修改本协议,而无须事先告知您,变更后的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以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法律快车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法律快车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法律快车律师协作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法律快车律师协作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同意在后续服务中以此执行。

第九条 通知 
9.1 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使用法律快车律师协作服务时,您确认向法律快车提供的注册信息为您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您在注册法律快车账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法律快车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和即时信息的会员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法律快车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9.2 通知的送达
法律快车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快车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对于在法律快车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您在法律快车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法律快车用户时生成的法律快车账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之一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条 协议的终止
10.1 终止的情形
【您发起的终止】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完成注销您的法律快车账号的;
(二)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律师协作服务并明示不愿接单变更事项的;
(三)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律师协作服务。
【法律快车发起的终止】出现以下情形时,法律快车可以本协议第八条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一)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法律快车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二)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法律快车依据法律快车规则对您予以关停;
(三)您传播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经查证属实的;
(四)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形。
10.2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10.2.1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且尚未结束的订单,您应当就该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增加的费用及全部损失。 
10.2.2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法律快车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10.2.3本协议的终止不免除因您过往及后续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法律快车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十一、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管辖】因您使用本服务所产生及与本服务有关的争议,由法律快车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律快车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分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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