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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执业证号: 34130000MD8017058N 0335-2659072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倪向前
  • 许可证号: 34130000MD8017058N
  • 颁证机关: 河北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03-06-30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34130000MD8017058N
  • 机构电话: 0335-2659072
  • 上一年案件量: 702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663
  • 机构地址: 昌黎县昌黎镇二街谷宋庄117号

业务范围

  • 法医毒物鉴定(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 法医临床鉴定(不含男子性功能评定)

机构简介

昌黎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于2003年10月依法正式成立。位于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镇汀泗涧村西。是昌黎县唯一的一家具有合法性、中立性、权威性的面向社会有偿服务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该中心依托昌黎县人民医院专业人才、场地和技术设备优势而成立,设立在县人民医院门诊一楼西段。设有鉴定接待室、法医临床鉴定室、酒精鉴定实验室、档案室,共有13名工作人员组成。法医临床鉴定人员9名,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测试鉴定人3名。其中12名鉴定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9名,中级技术职称的3名。

能力验证

序号 项目 时间 结果 证书
1
法医毒物(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
2019-11-01 满意
法医毒物(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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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
2018-11-01 满意
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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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
2018-11-01 满意
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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