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出钱,让我借给我认识的人,五分的利息,现在借款人找不到了,我被打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6-26 14:01:22人浏览
问题描述:
被人出钱,让我借给我认识的人,五分的利息,现在借款人找不到了,我被打了,怎么办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582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它对于融通资金,互通有无,东路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借款分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借款。如本案中年某借款给程某,他们之间所形成的就是民间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纠纷,最主要的还是借款的利息问题。关于借款利息,《合同法》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的借款的要求和规定是不一样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支付利息,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有利息,也可以无利息,全凭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本案中程某和年某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利息,那么程某就应当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本金是贷款人应担供给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利息是在借款人对本金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产生的。如果本金没有交付给借款人,却让借款人支付使用本金的利息,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所以法律不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如果贷款人以地位和实力优势,迫使对方接爱这一不公平的条件,那么这项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本案中年某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会爱到法律保护的。程某得到的实借款是
12.75万元,依上述法律规定,程某要返还给年某的借款数额是
12.75万元,并且按这
12.75万元的本金计算利息,而不能以15万元计算利息。  在借款合同中,借贷双方互相负有义务,贷款人有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提供贷款的义务;借款人有按约定的期限、数额返还贷款、支付利息的义务。支付利息是借款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3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根据以上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率也不能由借贷双方随意确定,要受一定的限制,超出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度的,超出的那部分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2019-06-26 13:56:21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918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对于钱已借出找不到借款人这个问题,如果找得到财产,房产、车子等东西直接到法院起诉,然后保全该人的财产。把债权债务关系以法院判决书的形式确定下来,以后就可以凭这个判决书要求债务人要钱。
而且,也不会超过诉讼时效,否则过了诉讼时效你的权益就无法保证了。
2019-06-26 14:01:2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帮别人借款,借款人跑了,我应该怎么处理
我帮别人借款,借款人跑了,我应该怎么处理
我帮别人借款,借款人跑了,我应该怎么处理短期借款(ShortTermLoan或ShortTermLoans)是借款的一种,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
借款
人浏览
1、当事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按照《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问题: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约定年利息在百分之二十四以内的,是受法律保护的;2、年利息在百分之二
债权债务
次播放
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替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的,如何认定?
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替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的,如何认定?
根据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
借款
人浏览
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的,如何处理?
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的,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1991年8月1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
借款
人浏览
怎么打借条?借条做为一种常用文体,其使用是表明双方借贷关系,也是保障履行正常债务关系的最有效凭证。对于借条的书写格式及要领,可按以下方法步骤来做为参考。首先要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借给别人酒驾被扣怎么办
车借给别人酒驾被扣怎么办
车借给别人酒驾被扣,在对方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另外,基于是他人酒驾的原因导致车辆被扣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与
交通事故
人浏览
对于钱已借出找不到借款人这个问题,如果找得到财产,房产、车子等东西直接到法院起诉,然后保全该人的财产。把债权债务关系以法院判决书的形式确定下来,以后就可以凭这个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但在实践中,有的是业务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起诉法院处理,如有困难可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沟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固定证据,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要求赔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什么是遗产债务
什么是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还没有清偿的税款、债务。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您好,可以法院起诉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可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在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下,担保人需根据担保合同约定,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为什么冻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借条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才能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且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债务纠纷的审理时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三个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营业执照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如果是已婚,那就必须要双方签字。递交资料也必须是双方的,因为营业执照贷款属于经营贷,只要存续婚姻关系,那债务就属于共同承担,所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规定,欠人家贷款并不一定是诈骗罪,只有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是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才构成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