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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第一次开庭程序

更新时间: 2019-05-08 09:06:1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案件开庭程序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庭审前的准备

庭审前,书记员应当查明离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离婚当事人,宣布离婚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离婚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离婚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一)离婚案件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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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律师
主任律师
张荆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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