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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2 16:10:13 人浏览

导读:

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而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的地位,不能独立承担责任,那么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是需要一定的流程的,那么关于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而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的地位,不能独立承担责任,那么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是需要一定的流程的,那么关于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一、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实际上是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在责任方面与财产方面也不是独立于总公司,所以分公司的设立也需在一定程度上按照流程来走,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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