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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艰难暴露我国专利侵权诉讼缺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3 16:35:58 人浏览

导读:

维权艰难暴露我国专利侵权诉讼缺陷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董宏伟告诉记者,自己在不同场合都听到此类说法,我国企业打知识产权官司必死无疑,打输了就“赔死”企业,如果打赢了,就要“拖死”企业。原因在于侵权官司审理时间漫长,维权成本太高,我国许多企业难以承受,

维权艰难暴露我国专利侵权诉讼缺陷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董宏伟告诉记者,自己在不同场合都听到此类说法,我国企业打知识产权官司必死无疑,打输了就“赔死”企业,如果打赢了,就要“拖死”企业。原因在于侵权官司审理时间漫长,维权成本太高,我国许多企业难以承受,再加上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目前没有合理标准,不少企业认为侵权代价小,维权代价大。因此,当企业遭遇侵权后,往往放弃诉讼。一些企业存在“惧外”心理,不敢也无力去维护自主知识产权。

  “这是我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维权取得的重大胜利。”董宏伟激动表示,中国入世以后,国外企业告中国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很多,而中国企业告国外企业的却不多。这是湖北企业首次涉外巨额知识产权诉讼,其终审获胜,在湖北乃至全国都深具影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曹新明教授表示,晶源公司这起知识产权侵权官司之所以一审审理时间长达8年,原因在于我国专利侵权诉讼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我国法律规定,当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时,一旦被告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之诉(几乎百分之百会这样做),法院就会停止侵权诉讼的审理,先由专利诉讼委员会审核专利有效性,再审理侵权诉讼,耗费时间相当长。晶源公司一案整个审理过程基本上按正常程序进行,没有人为节外生枝耽误时间,否则不止8年。

  曹新明、董宏伟等专家认为,随着我国自主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相关部门亟待改革现行知识产权审判制度,简化专利诉讼程序,缩短专利权无效的审结时限。为了保证各地知识产权审理标准的统一性,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与此同时,我国应建立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以及透明的税收制度,便于掌握侵权企业的准确获利,实现合理赔偿,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权益。

  专家表示,企业自主创新时,一定要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晶源公司之所以能够最终胜诉,在于晶源公司及时申请了专利保护,否则就会失去维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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