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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书及填写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8 13:19:42 人浏览

导读:

初审程序授权后程序费用减缓请求书实审程序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①专利或申请专利申请号申请日年月日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②请求费用减缓的理由(申请人为个人,请求减缓费用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年收入状况):③附件清

  初审程序

  授权后程序

  费 用 减 缓 请 求 书

  实审程序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  专  利  或  申  请 专 利

  申请号

  申请日 年 月 日

  发明创造 名  称

  申请人

  ② 请求费用减缓的理由(申请人为个人,请求减缓费用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年收入状况):

  ③ 附件清单

  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企业亏损情况的证明

  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非企业单位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④ 申请人签章

  ⑤ 专利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①栏所填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四、本表左上方及第③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本表第②栏,应写明请求减缓的理由。个人申请费用减缓,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年收入情况,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专利应当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申请费用减缓除说明减缓理由外,还应当附具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单位经济状况证明:对企业应说明亏损情况,对非企业应说明经济困难情况。填写不符合规定或未提交有关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六、可以请求减缓的费用有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

  七、费用减缓请求是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的,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之前提出。

  八、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九、请求减缓专利费用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同时按减缓后的比例缴纳费用。

  十、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或专利局外设的专利代办处审批。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将同意减缓的比例通知申请人。未被批准的,应当在接到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的通知后,在专利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数额缴足费用。

  十一、本表第④栏,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申请人有多个人的由第一申请人签章。如果代表人为非第一申请人时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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