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执行法 > 执行文书 > 诉前财产保全用民事裁定书样本

诉前财产保全用民事裁定书样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4 15:30:16 人浏览

导读:

诉前财产保全用民事裁定书()民保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申请人因(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已向本院

  诉前财产保全用民事裁定书

  (××××)×民保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因……(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写明担保的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等)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的内容)。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