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程序的期限
导读:
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相关的判决,另一方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那么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的话,相关的程序是怎么样的?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进行强制执行程序以后,需要多久的期限呢?大家一定会有许多的疑惑。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强制执行程序的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申请执行书两份。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应提交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的复印件等)。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强制执行程序的期限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是不会启动的,除非是有关人员不履行相关的义务或是其他事项,因为是需要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利益的,因此也会有所规定。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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