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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幸福的起点还是终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1 05:40:10 人浏览

导读:

这些年,我审理了大量因拆迁而引发的父母子女对簿公堂、兄弟姐妹反目成仇、夫妻分道扬镳的案件,也见惯了子女为了争夺拆迁利益在法庭上互相指责,甚至相互谩骂。但万万没有想到,一起普通的因拆迁引起的家庭纠纷会夺去3条鲜活的生命。房产惹风波拆迁拆迁,

  这些年,我审理了大量因拆迁而引发的父母子女对簿公堂、兄弟姐妹反目成仇、夫妻分道扬镳的案件,也见惯了子女为了争夺拆迁利益在法庭上互相指责,甚至相互谩骂。但万万没有想到,一起普通的因拆迁引起的家庭纠纷会夺去3条鲜活的生命。

  房产惹风波

  拆迁拆迁,一步登天,因为房价的节节攀高,夺房大战天天上演。

  年近七旬的老王夫妇育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老王一家6口人最早住北京丰台区沙岗村。上世纪八十年代,老王向大队申请将6间老房翻建成北房5间。1987年因修高速路,他们的房屋被拆迁,村委会重新批给他们一块宅基地,老王夫妇用所得拆迁款在大队新批的院里建了8间房。

  三个女儿结婚后陆续搬走了,1994年老王夫妇用省吃俭用攒下的2万块钱和借的1万块钱,在院里又盖了南房5间。小儿子王冬和妻儿同父母一起生活。老王夫妇这几年日子过得也不富裕,没攒下什么钱,就打算将十几间房留给儿子和大孙子,当初女儿们也没有意见。

  后来村里传出了拆迁的风声,据说一间房能给补好几十万。大女儿和二女儿都回来要房,老王夫妇一直认为这十几间房屋是夫妇俩所有,直到去年给孙子开证明的时候,才发现建房批单上的名字已经改成大女儿王春的名字。夫妇俩年事已高,而且身体不好,为避免今后因房屋所有权问题导致儿女之间产生矛盾,起诉要求确认十几间房屋全部属其所有。

  庭前调解不成

  庭前调解安排在一个星期一的上午。

  老王先将建房的过程仔细说了一遍,“当初因为老大只说她要报销供暖费,我没在意,直到前一阵我才知道批单上的名字被改了,后来老大特意给我写了证明,说这个院的产权人是我,批单上写她的名字就是为了报销暖气费。我就不明白了,这会儿她怎么又说房子是她的呢?”

  “关于你们父母的诉讼请求,你们四个是什么意见。”我问。

  “我同意我爸妈的要求,”老三王秋说,“这个院早就说好给我弟弟了,我就没打算要,现在老头说是他们的,就是他们的,我不要,我也不管。”

  “我们87年拆迁时,大队重新给批的这个院,房产属于谁我不清楚,但这个院肯定有我的份额。”老二王夏说。

  “这个院里的房子是我爸妈出钱盖的,房子是我爸妈的。”老四王冬说。

  “你们之前拆迁时的拆迁协议还有吗?”

  “时间太久了,没有了。”老王说。

  “当时拆迁的时候,被安置人口就你们6口人吗?”

  “是的。”全家人对这个问题都表示认可。

  “法官,我不同意调解,批单上写的我的名字,最起码有我的份额。”老大王春说。

  “当初我姐只说要报销暖气费,我们都不知道怎么批单上就改成她的名字了。我也知道她们家这几年不容易,我和爸妈商量这回再拆迁给大姐点钱,谁知道她私底下就把批单名字给改成她自己的了,现在还一口咬定房子产权是她的。我爸为了这个事犯了高血压,要不是因为这个,我爸不会把我们诉到法院。”王冬气哼哼地说。

  调解陷入僵局。

  平静的开庭

  开庭那天,老王夫妇并没有出庭,坐在原告席上的是他们的代理律师。我想他们可能是实在不忍心看到儿女们在法庭上不顾亲情,撕破脸皮的争吵。法庭辩论时,老王夫妇的代理律师一再强调,老王夫妇的意思是这十几间房是他们盖的,直到去年他们才知道大女儿把批单上的名字给改了,大女儿也给他们写了字据,所以要求法庭确认这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他们夫妇俩。而大女儿王春表示,批单上改名字的事情,老王夫妇是知情的,就算不能认定这个院里的房产是自己个人所有,那么至少这些房产应当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而不能只是原告所有。

  王冬和王秋则同意父母的诉讼请求,认为房屋是他们父母所有。

  庭审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双方没有了调解时的剑拔弩张,语气缓和了许多。原被告都按照法定程序举证质证,然后是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没有人在庭审时争吵。“也许是他们都想开了?”我这样想着,心里感到了些许的欣慰。

  悲惨结局

  开庭结束后,我又单独找了老王夫妇的代理律师。明示根据现有的证据,涉案房屋涉及老王夫妇其他子女的相关份额,再次询问原告是否还坚持原来的诉讼请求。律师为难地告诉我,这些道理,他已经和老王夫妇讲过了,最近村里传来要拆迁的消息,而且听说补偿款的数额越来越多,大女儿和二女儿经常来找父母闹,老夫妻俩身体也不好,实在是受不了这么折腾。所以,希望法院确认涉案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事情到此为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当初的拆迁款,涉及全部家庭成员,因此老王夫妇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page]

  宣判后,老王夫妇因不满一审判决,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书记员向4名被上诉人分别送达了上诉状。

  案卷移转到中级法院后的几天,公安局的民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王冬因为不满姐姐王春的行为,在领到判决书和上诉状后的一天清早,在王春14岁的儿子上学路上用刀将其刺死,随后自杀未遂。事后,王春的丈夫发誓要杀了王冬一家人偿命,老王夫妇只得带着孙子躲到外面。

  一个月以后,民警再次来找我询问情况时,又告诉我一个更令人震惊的消息,老王的大女儿王春因为不堪压力,也自杀身亡了。老王在中级法院撤诉了,他唯一的请求就是让二审法官不要和其他的子女说出他们现在的住处。

  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随着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大大的改善,老房拆迁应该是生活新的起点,所得拆迁款也应是老王一家幸福生活的筹码,而现在那座空落落的院子却成了老王一家所有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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