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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的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23:03:10 人浏览

导读:

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就像是市长能够管理整个市。县长就只能管理一个县。这就是管辖范围的大小的不同。不同的人都是管理不同的事情的。关于农村土地转包合同的管辖,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农村土地转包合同的管辖。

  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就像是市长能够管理整个市。县长就只能管理一个县。这就是管辖范围的大小的不同。不同的人都是管理不同的事情的。关于农村土地转包合同的管辖,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的效力

最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的效力

  一、农村土地转包合同的管辖

  法律关于转包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转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转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农业转包合同的当事人因转包合同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 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转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转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转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条 农业转包合同纠纷案件,由转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转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28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土地转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所以,土地转包经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

  二、农村土地转让与转包有何区别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

  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

  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

  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

  三、农村土地转包纠纷的处理

  1、农村土地转包的概念。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户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其承包期限为:耕地三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可以采取转包等方式流转。

  3、土地转包合同的要件。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转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转包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转包期限和日期;土地用途;转包价格;转包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最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的效力的相关内容。其实不只是农村土地转包合同的管辖是有所不同的。很多的事情和一些人的管辖的范围都是不同的。就像没有人能够管理整个宇宙,因为范围太大了。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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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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