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导读:
记者日前获悉,泉州各地将统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预计调整提高幅度在10-20%左右。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征地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和省国土厅的部署,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
近年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大力推广和谐征迁,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利益,确保了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征地前期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被征地群众的支持;严格依法依程序征地,认真落实征地前告知、听证制度、批后“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合法利益;加强征地安置补偿的资金发放管理,确保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给被征地群众;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增强征地补偿工作透明度;积极配合纪检、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贪污、挪用、私分、截流、拖欠征迁补偿费用行为;积极探索多样化安置途径,以保障被征迁群众长远生计;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定期深入开展信访排查和重访治理行动等,拓宽申诉渠道,及时为被征地群众排忧解难。
据了解,目前各县(市、区)已委托作业单位制定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并将根据补偿标准区位建立数据库及形成相关图件,新标准预计于2017年1月发布实施。
(原标题:泉州调整征地补偿标准,预计提高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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