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征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导读:
强制征地是拆迁部门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又不履行搬迁协议的一种拆迁方式,既然是行政措施,合法的强制征地那就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告诉大家,强制征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强制征地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强制征地的手续和执行条件
(一)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强制征地的手续实施
(一)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二)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四)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五)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六)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强制征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全部内容,强制征地的法律依据规定了强制征地的法律支持,施行措施是要满足的条件,和实施过程中注意的法律事项,面对合法强制征地时,我们还是需要及时用法律途径去解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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