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11年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
导读:
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阜阳市2011年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 拟征土地位置
位于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七渔河村境内。
(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 被征土地村、组及面积
土地总面积7.7435公顷,其中农用地5.7920公顷(耕地5.3601公顷),建设用地1.9515公顷。
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七渔河村:土地总面积7.7435公顷,其中农用地5.7920公顷(耕地5.3601公顷),建设用地1.9515公顷。
(以实际测量申报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09]132号文件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 |
年产值(元/亩) |
土地补偿倍数 |
安置补偿倍数 |
合计土地补偿标准(元/亩) |
|
农用地 |
耕地 |
1580 |
9 |
15 |
38720 |
其他农用地 |
1580 |
9 |
15 |
37920 |
|
建设用地 |
1580 |
5 |
7 |
18960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阜政发[2011]7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三)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每亩800元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五、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符合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9〕45号)有关规定的被征地农民,依法办理养老保险。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由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送达被征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被征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告知书5日内书面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电话:2172924)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导读]房地产法是指对房地产关系进行调整的所有的法律、法规、条例等的总称。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时必须按照房地产法律进行。遇到房地产纠纷怎么办?如何依据房地产法律维护
2003年6月5日,宿迁市建设局作出宿建拆字[2003]26号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主要内容是:(一)被拆迁人宋莉莉应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拆迁完毕;(二)房屋
在拆迁的过程中,总有那么极少数人觉得给自己补偿少了,然后去找政府要说法。实际上,只要多了解一下拆迁方面的法律,就会明白自己大概能补偿多少了。那么,拆迁补偿安置的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