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招标投标 > 开标 > 开标程序 > 政采招标开标的基本程序

政采招标开标的基本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6 14:55:40 人浏览

导读:

招标,是政府采购的方式之一,也是政府采购最基本的、最能体现公开竞争的方式。招标的过程,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几个基本阶段。在招标、投标之后,就要进行开标,开标一般要以公开的方式并以会议的形式举行一个仪式,即公开开标仪式。开标,是招标

  招标,是政府采购的方式之一,也是政府采购最基本的、最能体现公开竞争的方式。招标的过程,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几个基本阶段。在招标、投标之后,就要进行开标,开标一般要以公开的方式并以会议的形式举行一个仪式,即公开开标仪式。开标,是招标采购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开标能否顺利进行以及开标工作是否规范,对招标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政府采购机构的执业水平及其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由于法律、法规只对开标过程和主要程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对开标的具体形式和基本程序没有详细规定。在实践中,开标究竟有哪些程序,可以采取哪些形式,理论界和采购机构众说不一,各地在开标的形式和程序上存在差异,做法也不尽相同。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主要职责是代理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活动,既要按照开标的一般程序,遵循《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还要结合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遵循《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讲,政府采购招标开标的议程,主要包括宣布开标仪式开始,宣布会场纪律,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投标单位及其代表,宣布工作人员及监督机关代表名单,宣读有关注意事项,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唱标,监督机关代表报告监督情况,宣布开标仪式结束等基本程序。笔者根据自己多年从事政府采购招标的经验,认为在政府采购招标中,应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开标:

  主持人宣布开标仪式正式开始

  开标仪式一般由招标组织机构的负责人(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主持,也可以委托内部有关机构(如项目执行机构)的负责人或者项目经办人主持。在仪式开始时,可以宣读简短的主持词,如:“各位来宾,大家好!某某单位(招标组织机构名称)受某某单位(采购单位名称)的委托,就某项目(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实施公开招标采购,今天在这里举行开标仪式,我是某某单位(招标组织机构名称)的某某(职务或者职称),受某某(招标组织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主持今天的开标仪式。首先,我代表某某单位(招标组织机构名称),向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前来参加开标仪式的监督单位、采购单位、投标单位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在,我宣布,某某项目招标采购开标仪式正式开始!”

  宣布开标仪式会议纪律

  在开标仪式开始时,主持人应当简要地宣布一下开标仪式的会场纪律,要求与会人员共同遵守。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宣布的属于会议开始时的会场纪律,一定要简明扼要,不能阐述或者重复。作为主持人,可以宣布:“现在,由我宣布一下会场纪律:第一,请所有与会人员将手机关闭或者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第二,请所有与会人员不要随意发言,如需发言请举手,得到主持人允许后再发言;第三,请所有与会人员不要高声喧哗,不要随意走动,不要随便出入会场。以上纪律,请大家共同遵守!”

  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在开标仪式开始时,有必要介绍一下前来参加开标仪式的有关领导和来宾以及相关人员。一般情况下,先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有关领导,在介绍时,应该介绍清楚其所在单位和具体职务(或职称),并介绍清楚是这些领导是以什么身份前来参加开标仪式的;接下来,就要介绍有关来宾,这些来宾有的是招标组织机构邀请的,有的是按照职责分工前来履行职责的,有的是前来观摩学习的或者进行考察调研工作的,不管是以什么身份来的,来干什么的,都要一一介绍清楚。介绍完来宾以后,就要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其它有关人员,如采购人单位参加开标仪式的代表以及招标组织机构(如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是某中介代理机构)参加开标仪式的相关人员等。在介绍这些领导、来宾和人员时,可以说:“现在,由我介绍一下参加本次开标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和有关人员,他们是:某某单位的某某同志,……”在介绍时,如果需要介绍的人员比较多,可以只介绍主要人员,如主领导同志或重要来宾,其它人员可以用“某某单位的某某等同志”代替,没有必要逐一介绍。

  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单位及其代表

  投标单位派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是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也是各地在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时的一贯做法。在开标仪式上,主持人应当对前来投标并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单位作以介绍。在介绍时,要具体介绍清楚投标单位的详细名称(或规范简称)及其前来参加开标仪式的全权代表姓名。主持人可以这样介绍:“现在,由我介绍一下参加本次开标仪式投标单位及其全权代表:本次招标,共有几家单位提出响应,并从正式渠道获得了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应说明具体时间)以前,共有几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今天,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单位共有几家,这些单位分别派出了自己的全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现在,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作以介绍,请各投标单位的代表起立示意!”在介绍时,先介绍投标单位名称,然后介绍其全权代表名称,如:某某公司的某某先生,等等。在介绍完毕之后,主持人应当询问一下,看是否还有投标单位没有介绍,或者介绍有误的。如果经过询问,没有异议的,则进行下一项议程。

  宣布工作人员名单

  开标仪式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和记标人。工作人员名单及其职责分工在开标前已经确定,按照规定,工作人员应该参加开标仪式并要在开标仪式上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有必要开标仪式上公开宣布工作人员名单及其所担负的具体职责。主持人在宣布时,可以说:“现在,我来宣布一下本次开标仪式的工作人员名单。这次开标仪式,共有四名同志担任工作人员,分别是:开标人某某同志、唱标人某某同志、监标人某某同志、记标人某某同志,他们将在开标仪式上履行各自职责。”在宣布工作人员名单时,工作人员应当起立示意。在宣布完工作人员名单之后,应当询问参加开标仪式的有关方面代表,如投标单位、采购单位,对工作人员的组成有无异议,有无提出回避的请求;同时也可以询问工作人员有无提出回避申请的。这主要是考虑工作人员中是否有与供应商或者采购单位有利益关系的,如果有的话,投标单位以及采购单位都可以提出申请,要求其回避;工作人员如果认为自己与某投标单位有利益关系的,应该自觉提出回避的申请。在询问之后,如果没有提出异议的,也没有提出回避申请的,则可以进行下一项议程;如果有关方面有异议,则应该作出适当处理之后再进行下一项议程。[page]

  宣布监督机关代表名单

  监督机关代表,主要是代表监督机关对开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的人员。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的机关,主要是对政府采购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以及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行政监察机关。代表财政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责的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代表行政监察机关行使监督检查职责的是各级人民政府监察部门或者是监察部门派驻财政部门的行政监察机构,如监察室。监督机关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对开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是确保开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环节。一般情况下,监督机关的代表不仅要对开标过程进行监督,还要对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开标仪式上,主持人要对监督机关的代表作以介绍,并要宣布监督机关的代表名单。一般可以宣布:“现在,由我宣布一下监督机关代表名单:担任本次招标开标仪式的监督机关代表是某某单位(监督机关单位名称)的某某同志(如两人以上,则应分别宣布,宣布时应对其所来自的单位以及本人的职务、职称作以详细介绍),他们受某某单位(监督机关单位名称)的委派,前来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开标仪式进行现场监督,在开标仪式结束之后,将继续对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让我们对他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在有些地方或者有些招标机构,除了实行监管部门和监察机关监督外,还实行法律监督制度,邀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或者邀请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如果实行了这种法律监督制度,并且这些机关的代表来到了开标现场,就要对其分别作以介绍,并宣布其代表名单。还有的地方实行了义务员监督制度或者特邀监督员监督制度,如果有义务监督员或者特邀监督员参加开标仪式,则应对其分别作以介绍,并宣布名单。

  宣读有关注意事项

  开标仪式上的注意事项,主要是工作人员注意事项和投标人注意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可以由主持人自己宣读,也可以由主持人宣布后由工作人员宣读。如果是主持人自己宣读,可以说:“现在,由我来宣读有关注意事项,这些注意事项主要是工作人员注意事项和投标人注意事项以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如有其它有关注意事项,应说明其具体名称)”,如果是由工作人员宣读,可由主持人宣布:“现在,请工作人员宣读有关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可按照预先确定的顺序分别宣读工作人员注意事项和投标人注意事项以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其中,工作人员注意事项的格式和主要内容是:“工作人员应按各自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擅离职守;工作人员不得进行旨在影响开标议程的活动;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或向投标人传递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信息;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情况向外扩散;工作人员应在开标仪式结束后将与招标有关的资料收集整理后交回招标组织机构。”

  投标人注意事项的格式和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应按时参加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活动;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有意抵制本次招标;投标人参加开标仪式时应遵守会场纪律;投标人应认真负责地回答招标组织机构或评委提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问题;投标人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招标及招标结果的活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组织机构、评委或其它投标人进行语言和人身攻击;中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后不得无故撤标;未中标者不得向评委或其它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要求评委解释未中标的原因;投标人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在招标结果公布后,以书面形式在七日内向招标组织机构(具体名称)提出质疑,招标组织机构(具体名称)将在七日内作出适当处理;投标人如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具体名称)提出投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