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现3000余万
导读:
□通讯员 温经侦 记者 金利 见习记者 蓝莹
通过设立空壳公司申请网络POS机,以虚构交易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套取发卡银行资金,收取持卡人手续费。从2009年3月至案发,倪某夫妇用这种方式非法套现3000余万元。日前,温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新型网络POS机非法套现案,捣毁了这个银行卡非法套现窝点。
“建材店”刷卡交易现异常
今年7月初,温州乐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侦查一起普通POS机非法套现案时发现了一条线索,一张卡号为489592XXXXX16377建设银行的信用卡有一笔202650.00元在POS机上消费,商户名叫“某某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与普通的信用卡POS机消费商户名明显不同。据此,民警即赴该公司所在地向工商部门依法调取了“某某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材料,发现该公司是中国银联总公司下属一家企业,其支付平台能为商户连接实现银行卡网上支付业务,民警向该公司调取了卡号489592 XXXXX 16377信用卡202650.00元这笔消费的具体商户名,叫“乐清浩达建筑材料经营部”。该营业部于今年2月,通过第三方乐清海川网络商务有限公司向某某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一台网络POS机,后经调取“乐清浩达建筑材料经营部”网络POS机交易明细,发现这台网络POS机于2009年3月6日至2010年6月16日间,单纯是信用卡在这台网络POS机刷卡交易达32430792.00元。
“建材店”竟经营“套现业务”
民警通过外围调查取证发现,“乐清浩达建筑材料经营部”登记注册地址在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6号的倪龙延家里,负责人也是倪龙延。奇怪的是,这家建材店并没有钢筋、水泥等建材出售,可每天均有来客,尤其是月底,人特别多。经调查发现,所谓的“建材店”有重大信用卡非法套现作案嫌疑。2010年8月11日,温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同日依法搜查了宁康西路16号的倪龙延家,查获他人信用卡21张,建行电话转账宝一台,点钞机一台,电脑主机一台,用于联系信用卡持卡人通讯录9张和欠款明细11张等一批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倪龙延和顾晓野夫妻俩当场被抓获。
日套现最高额可达100万元
经审讯,倪某夫妇对自己利用这台网络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套取发卡银行资金达人民币32430792.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倪某交代,夫妻俩通过朋友介绍,发现“经营”套现业务是一条轻松赚钱的捷径。于是,干脆专心做起了“信用卡套现”生意。2009年2月,他们以经营建材名义,向某电子支付公司注册一台“乐清浩达建筑材料经营部”网络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手段招揽“客户”用信用卡套现。
妻子负责财务、打催款电话,倪某负责在朋友圈中“揽客”,按照刷卡金额的0.8%~2%收取高额的手续费,“套现”生意越做越大,从中非法获利越来越多。去年至今,倪某的“生意”越做越大,日套现最高额可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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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还赌债
虚构信息办信用卡套现
金报讯(通讯员 赵丹杨 记者 王博)男子施某亏欠赌债3万多,月薪1000元显然不够还债,面对债主屡次催讨,他选择了铤而走险,虚构信息办理信用卡非法套现5万元。记者昨日从鄞州公安分局获悉,施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已于上周被警方刑事拘留。
施某今年28岁,鄞州区洞桥镇人。2008年,施某赌博输了不少钱,光欠同镇村民牟某的赌债就有3万多元。施某打零工每月收入约1000元,无法还债。在多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牟某也火了,扬言施某再不还钱,就不让他和他的家人有好日子过。“牟某建议我办张银行信用卡,透支还钱。”施某说,他当时一心想着把钱还掉,就同意了牟某的建议,还请牟某帮忙联系办理信用卡。
经牟某介绍,施某在海曙区找到了一个叫“老王”的人。“老王”给了施某一张信用卡申请表,还说施某只要在“主卡申请人”一栏签名并留下身份证即可。
2008年5月,施某接到“老王”电话,信用卡已经办好了,透支额度5万元。随后,施某先后以POS机套现和银行取款等方式取出了5万多元。
不久前,银行多次催讨未果,向警方报案。9月底,警方将施某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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