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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死亡债务是否由继承人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08:47:58 人浏览

导读:

在当代社会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就是有某一个人身上背负了债务,但是他还没去把债务还清,这个时候就出现了意外。债务人死亡了。那么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欠款人的债务是不是要由继承人承担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欠款人死亡债务是否由继承人还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当代社会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就是有某一个人身上背负了债务,但是他还没去把债务还清,这个时候就出现了意外。债务人死亡了。那么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欠款人的债务是不是要由继承人承担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欠款人死亡债务是否由继承人还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欠款人死亡债务是否由继承人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欠款人失踪讨债方法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三、债务人死亡起诉还钱的方法

  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2、继承人在诉讼前表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仍有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当然,在起诉前,如果债权人明确知道债务人的遗产已被处理完毕,也明确知道有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就无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提起。

  3、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也不愿参加诉讼的,是否继续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

  (1)被继承人(债务人)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实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

  (2)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

  (3)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欠款人死亡债务是否由继承人还相关内容。如果继承人对债务人的遗产进行了继承的话,那么就是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的。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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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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