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妙招之一:了解结算周期
导读:
了解客户的结算周期挤进头班车
如果企业没有抓住客户的进货规律和各种周期,企业的业务人员每次去收款自然就会十分被动。
企业发给客户的商品其计划的货款回笼周期已到,企业的业务人员在向客户提出结款时,往往得到的回答是:“这两天银根周转不灵,能不能过几天再说。”
客户的仓库里,本企业的货物库存已经不多,该再进货了。当企业业务人员上门洽谈时,得到的答案极有可能是:“进货可以,但现在我帐户上的资金不足,要到下月初才能支付上一笔货款,请帮一个忙”。
企业的业务员每次去客户处收款,总是“不巧”,客户经销商帐上的钱刚好给别的公司拿走了。
解决策略:
1、尽可能地全面了解经销客户的经营状况:包括进货周期、结帐周期。关键是,你要每次比其他企业能领先一步拿到应收的帐款。因为大多数客户的资金周转都不会十分宽松,你能挤进头班车,其他企业的业务人员只能等下一班车了。
2、以诚待人,纯粹的讨债者是不可能与商人合作成功的。
有时候,为了达到既完成销量又货款回笼这两个指标,企业的个别业务人员通过耍小聪明,以骗得客户的信任,而轻易收到了某一笔货款。但实际上,客户在外的应收款没有及时收回来,那么,等客户觉醒过来,业务人员以后的收款工作难免就不会顺利。
曾经有个企业的业务人员每次去收款都不顺利,后来在一次与客户一起喝酒的时候,客户无意中提及:如果有事要找到该业务人员,只要打电话叫他来收款,保险他准时赶到。
不要为了讨债而去收款,而是协助客户一起去经营好其货款,这才是降低企业应收款的根本所在。
记住:一个纯粹的讨债人是不可能与商人合作成功的。
养成“说到做到”的好习惯,在与客户平时的交往中,就做出规矩:“我决不食言,你也应说话算数。”虽然开始时,其动机不一定完全是为了货款,但当你真正涉及到收款时,对客户就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反之,如果一些企业的业务人员自已已经常食言,那么他也会较势利地来对待你。
在平时就多多关心客户,不要等到收款时,才想起他们。在他们需要帮助之时,而你又力所能及帮一把,他自然会记住的。
在每次帐款周期到来之前,如果能象征性地帮助客户去回收几笔他的应收款,有可能此货款是属于企业的业务人员曾为其开发的零售点,也可能是客户自己来不及去催收的款项,不管是哪种情况,你这样做了,会对你的收款工作带来积极的作用。
适当地与客户的财务人员搞好关系,经常送他们一些礼品。虽然他们对你的销量贡献关系不大,但你如果也能够像关注客户的业务经理那样,同时也能经常想到他们的财务主管,其效果往往在关键的时刻就能呈现出来。
3、寻找第三者担保
企业可以要求你的客户在与你发生货款往来之前,寻找第三者(或上级单位)担保,最好其担保书能伴以相应的公证手续。这样做,至少万一在未来发生货款纠纷时,你还能找到一位相应的相关债权人。同时,这对客户本身来说也是一种约束行为。
4、事前催收
对于支付货款不干脆的客户,如果只是在约定的收款日期前往,一般情况下收不到货款,必须在事前就催收。
事前上门催收时要确认对方所欠金额,并告诉他下次收款日一定准时前来,请他事先准备好这些款项。这样做,一定比收款日当天来催讨要有效得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以货物交易为方式的贸易形式,每年终了根据协定的结算货币或其它方式进行结算。易货贸易结算的方式有多种方式,具体操作办法差异较大,可根据贸易的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工程结算是工程支付的基础、前提和条件,是取得工程价款、满足工程施工生产、维持企业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重要手段。如何做好工程项目结算是企业经营工作的重要内容,施工企
在建筑行业中工程发包方对工程款进行拖欠是很常见的现象,这也是工程纠纷中最常见的原因,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一般是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的,诉而讼时效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
我们都知道,大型工程完工的时候,发包方往往是要和承包费结清工程价款的,那么如果发包方无法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最好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整理了工程款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