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债务遇到的问题
导读:
合伙企业债务遇到的问题
父亲是某合伙企业合伙人,由于厂房是租的,近几年企业经营亏损,欠租金50万元,现被厂房所有权人告上法庭,但父亲本身已没有财产,其他合伙人在几年前已把投资分额转让给我父亲(当时企业已经亏损,而我父亲没有让他们承担,如数还给他们投资分额)。现在的债务完全由我父亲承担,可是他的机器设备已抵给银行现欠银行贷款10万元。现在他们的生活来源主要是我妈妈的退休金,合伙企业要负无限责任,难道我妈妈的退休金也要用来还债吗?以后家里只要有存款就要还债吗?晚年的生活没有保障了吗?在这种情况下,我真不知怎么办了?爸爸是个很能干的人,但是商场如战场啊!请大家给予帮助!谢谢!
律师解答:
既然其他合伙人在几年前已把投资分额转让给你父亲了,现在的债务只能完全由你父亲承担了。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并且其中包括生产和经营的收益。根据权利与义务对待的原则,既然收入是共同的,债务就也是共同的。所以,债权人有权要求以你母亲的收入偿还你爸爸的因生产经营造成的债务。但若是有证据证明你父亲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是为了他与你母亲的共同生活,而是为了他人的利益,或只是他自己的利益,你母亲则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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