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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欧洲移民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7 04:59:24 人浏览

导读:

申请条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先获得四年临时居住,到澳洲建立生意2年或投资4年后转绿卡164类(公司高级企管人员)签证:世界500强企业或国家驰名企业1、过去4年中有2年在公司的最高三个阶层中任职(总经理、副总、主要部门经理);2、过去4年中有2年公司营业额

  申请条件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先获得四年临时居住,到澳洲建立生意2年或投资4年后转绿卡

  164类(公司高级企管人员)签证:<世界500强企业或国家驰名企业>

  1、过去4年中有2年在公司的最高三个阶层中任职(总经

  理、副总、主要部门经理);

  2、过去4年中有2年公司营业额达到1000万澳币;

  3、全家净资产达到25万澳币;

  4、年龄55岁以下,无英语要求;

  5、有适当的学历以适应工作的要求。

  4年临居到澳洲转永居的要求

  164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可申请892类企业主永久居留签证(绿卡)。

  1、在澳洲创立或购买一个合资格企业并保持实质性之股

  权并积极及持续地参与企业管理;

  2、年营业额20万澳币(一年即可);

  3、符合以下3点中2点:

  (1)雇1名全职员工;

  (2)在公司投资达到7.5万澳币;

  (3)全家在澳总资产达到25万澳币;

  4、主、副申请人中有一人应在澳洲至少住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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