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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辩护词范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17:03:06 人浏览

导读:

一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之委托,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

  刑事诉讼辩护词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刑事诉讼辩护词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  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

  之委托,并由  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  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

  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赋予辩护人职责,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条之规定,应宣告被告人  。以上辩护意见,提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

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律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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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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