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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后故意致人死亡的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1 23:56:34 人浏览

导读:

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很多人知道生命只有一次,还是对于致死的一些行为不以为意。就像有些人喝酒之后还是会驾驶汽车。甚至是醉驾,这种行为是很有可能会导致自己和他人死亡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醉驾后故意致人死亡的怎么认定。

  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很多人知道生命只有一次,还是对于致死的一些行为不以为意。就像有些人喝酒之后还是会驾驶汽车。甚至是醉驾,这种行为是很有可能会导致自己和他人死亡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醉驾后故意致人死亡的怎么认定

  一、醉驾后故意致人死亡的怎么认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醉驾后故意致人死亡的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每个人对于生命的重视程度都不一样。但是那些轻视生命的人却也没有任何的资格剥夺他人的生命权。这在法律上是绝对不会允许的。请尊重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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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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